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,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,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,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,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。
第一章日常签到制度
为确保学生会工作的稳定进行,提高工作效率,确保老师的工作能够及时、准确地传达到各个部门,并得到有效执行,本院特制定日常签到制度。本制度旨在规范学生会内部管理流程,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。
(一)由各部部长本人工作日上午大课间到学生会办公室进行签到。
(二)各部部长在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时,也要实行签到制度。
(三)请假必须提前告知并获得批准,不得由他人代签。
(四)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,定期汇总签到记录,并对未按规定签到的部长进行提醒和督促。
(五)对于无故迟到或缺勤的部长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,日常签到情况纳入各部门学期部门考核。
第二章请假制度
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部长及干事的工作纪律,提高工作效率,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制定以下请假制度。本制度旨在规范请假流程,同时尽量节约人力资源,避免影响主要课程学习。
一、部长请假规定
(一)部长在办公室值班期间若需请假,应提前向学院团委请假,说明请假原因、时间及预计返岗时间,征得团委同意后方可离岗。
(二)对于大课间签到、例会及活动安排,如部长因故无法参加,需提前向主席团提出请假申请,明确请假事由及缺席可能带来的影响,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生效。
二、干事请假规定
(三)干事在值班、参与活动或会议时,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请假,须事先向所在部门部长详细说明情况,部长在核实情况后,应向主席团及指导老师及时反馈,应包含干事姓名、请假事由、时间及替代人员安排等信息。
(四)部长在批准干事请假的同时,需指定一名具备相应能力的干事接替其工作,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。替代人员名单及职责分配需一并报备至主席团及指导老师处。
(五)因活动安排而需请自习假的干事,需提前向主席团进行报备,并向学校团委提交书面请假条,团委批准后方可生效。对于正常课程的请假,干事需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向团委、辅导员提交请假申请,并获得正式批准。书面请假申请中应明确请假人的姓名、部门、职务、请假起止时间及具体事由等信息。
(六)所有请假申请均需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,不得弄虚作假。请假期间,相关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,以便随时接受工作安排或紧急任务。
三、违规处理
(七)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缺席者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、扣除部门绩效分、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。情节严重者,将依据学生会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处理。
第三章例会制度
例会是学生会工作与自我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。为确保学校或学院相关工作信息的及时传达、工作经验的有效总结及后续工作计划的合理制定,同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,特制定本例会制度。
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:
(一)所有例会参与者需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,严格遵守会议时间,不得迟到、早退或缺席。
(二)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例会,必须提前向部门分管主席请假并获得批准。请假事宜不得由他人代为处理。
(三)出席会议时,全体成员需携带笔记本和笔,认真记录会议内容。有助于会后回顾及执行相关决策。
(四)各部门内部会议的记录应由该部门自行妥善保管。对于例行会议,秘书部将负责详细记录会议内容,并进行整理与归档。所有记录应真实准确,严禁造假虚报行为,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第四章工作制度
为明确学生会成员职责与规范行为,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,培养团队协作与领导力,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。
一、工作计划与总结
(一)每学期初首次例会时,各部门需拟定并提交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至秘书部存档。部长及干事应熟知每学期的工作任务及具体执行方式。
(二)每学期末,由分管主席主持召开部门总结会议,并指派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,确保资料留档保存。会议结束后,各部门需提交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至秘书部存档。
二、活动策划与执行
(三)组织活动前,各部门需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方案,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任务分配。活动期间,部长需监督活动进展,督促干事积极履行职责,并及时向上级反馈活动进程。活动结束后,部长应及时召开总结会议,分析得失,积累经验。活动部长需在汇报工作前、活动筹备中及结束后全程参与。
(四)活动开始前,主席团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预备会议,明确工作任务。活动过程中,主席团成员需密切关注活动进展情况,确保活动顺利进行。活动结束后,根据各部门表现进行评分考核,以评估工作质量。
(五)学生会全体成员应积极参与学院各项活动,对老师和主席团分配的工作认真负责,高效完成。主席团将根据成员表现对部门进行评分考核,以激励先进,鞭策后进。
三、学生会进出制度
为广纳优秀人才,提升学生会整体水平,特制定严格的选拔与退出机制:
(六)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符合要求的同学,由学院领导担任评审人,选拔过程注重品德与素质考察。换届选举时,将综合考虑竞选者的学习成绩、综合素质、平时考核成绩排名以及对学院的贡献。
(七)入选学生会的成员需积极参与各项工作,勤奋学习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如在班级、学生会集体或学习上出现问题,将采取动态淘汰机制,绝不徇私。同时,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间如老师、学生会干部反映其工作表现不佳,将被清退。
(八)对于私自无故退出或被清退学生会的成员,部长将取消其优团优干等评选资格;干事则取消本年度相关评选资格。
四、学生会回复制度
为提高学生会整体工作效率,提升学生会素质,特制定该制度。
(九)学生会成员在接到上级指令、同级协助请求、下级请示或外部咨询时,无论结果如何,均需及时回复,确保信息畅通。
(十)各部部长在接到老师或主席团的任务后,应立即开展工作,并在工作过程中及时反馈进展情况。反馈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天,以便上级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并进行指导。
(十一)对于因反馈不及时而影响工作进度的成员,将给予通报批评的惩罚,以警示其他成员重视回复制度的执行。
第五章财务制度
一、经费管理与使用原则
(一)学生会经费在学院团委和老师的监督下独立支配,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上。学生会的日常开支需经过主管老师和主席团的严格审核、批准后方可报销。
(二)各部门在使用经费时,必须遵循节约高效的原则,严禁浪费或挪用公款。对于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经费,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二、报销流程与要求
(三)所有报销凭条一律采用正规发票,严禁乱报或上报虚假金额。一旦发现违规行为,将严肃处理并追回不当得利。
(四)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表,并提交至秘书部备案。活动结束后,应将活动经费结算表及附带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秘书部,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共同进行审核。
(五)如因紧急情况未能提前汇报经费使用情况,需在事后第一时间向主管老师和主席团说明情况,并补办相关手续。
(六)对于不按时填写秘书部预算表的部门,将给予警告,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,如限制经费使用等。
(七)若报销材料不符合要求,秘书部有权拒绝受理,并要求相关部门重新整理并提交合格的报销材料。
三、物品管理与赔偿制度
(八)各部门在学期初需统一整理一份物品清单,汇总至秘书部进行保管和记录。秘书部将定期清点物品,确保账实相符。
(九)对于非故意损坏的物品,应及时上报秘书部进行处理。如需维修或更换,将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,经团委老师批准后进行。
(十)对于丢失的物品,相关部门需承担赔偿责任。具体赔偿标准将根据物品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进行确定赔偿。
(十一)对于故意损坏或私自占有公共物品的行为,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,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第六章考核制度
为强化学生会干部管理,提升学生会干部及干事素质,确保奖惩分明,特制定本考核制度。本制度主要包含两个考核方向:部门及部长考核、干事考核。在考核过程中,所有学生干部均需以统一标准参与考核,不区分主要干部与次要干部。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干部任免、奖罚的重要依据。
一、考核对象
学生会所有部门。
二、部长考核责任
(一)各部门部长负责领导本部门工作,对本部门工作承担首要领导责任。本部门的工作表现将作为考核部长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三、干事考核制度
(二)各部部长需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,制定适合的内部考核制度。制定完成的考核制度需上报至分管主席处进行审核。经分管主席审核通过后,该制度交由秘书部进行备份保留。各部门应自行保留干事考核表的备份,以便随时查阅。
以上规定请各部门严格遵守,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
第七章奖惩制度
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,充分激发并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,同时确保各成员能够严格遵循组织规范,特制定本奖惩制度。
(一)奖惩标准如下:
(1)评优
每学期评选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会干部,以日常表现和学习成绩综合评选。
(2)惩罚
对于违反学生会规定的行为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:
① 警告处分:
1、完成任务态度不认真,敷衍了事者;
2、会议期间注意力不集中,影响会议效率者;
3、利用学生会职务谋取个人利益,损害集体利益者;
4、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学生会决议者;
5、因工作失职给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者。
② 开除处理并取消优团优干资格:
1、内部搞分裂,搞帮派,不团结他人,影响工作开展者。
2、言行举止严重损害学院及学生会形象者;
3、期末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。
4、所在宿舍被为红牌宿舍,且个人负有直接责任者;
5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,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处分者;
6、严重违反学生会规章制度,造成恶劣影响者;
7、其他情节特别严重,经学生会审议认为应予以开除处理的行为。
(注:若成员期末考试中有科目需补考,将进入为期两周的考察期。在此期间,如表现良好,可继续留任原职,但自动失去当学期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等荣誉评选资格。)
第八章处分制度
为确保学院及学生会的正常运作与良好形象,针对部长、干事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故、严重失误或纰漏,且对学院或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,团委、主席团将依据本制度对其进行相应的处分。处分等级划分如下:
一、处分等级划分
(一)警告(两次警告叠加为严重警告):对于初次出现工作重大事故、严重失误或纰漏的部长、干事,将给予警告处分。此处分旨在提醒其注意工作态度与方法,及时纠正错误。若同一人在受到一次警告后,再次发生类似问题,则两次警告将叠加升级为严重警告。
(二)严重警告(两次严重警告叠加为通报批评):当部长、干事在受到警告处分后未能有效改正,再次犯有相同或类似错误时,将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。此处分将进一步强调问题的严重性,并督促其深刻反省。若同一人在受到两次严重警告后,仍未能改进,则两次严重警告将叠加升级为通报批评。
(三)通报批评(两次通报批评叠加为责令清退):对于多次犯错且未能改进的部长、干事,将给予通报批评处分。此处分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宣布,以示惩戒,并警示其他成员引以为戒。若同一人在受到两次通报批评后,仍无明显改进,则两次通报批评将叠加升级为责令清退。
(四)责令清退:对于屡教不改、严重影响学院或学生会形象的部长、干事,将给予责令清退处分。此处分意味着将其从现有职位中撤除,并取消其在学院或学生会中的相关权益。责令清退是最高级别的处分,旨在维护组织的纪律性和严肃性。
二、执行程序
(五)所有处分决定均需经过团委、主席团的审议,并确保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。
(六)处分决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处分人,并说明处分理由、依据及申诉途径。
(七)被处分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,团委、主席团将负责受理并作出最终裁决。
以上考核制度对于表现突出的部门在本学期末可在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会干部、优秀学生会干事的评选中相应增加名额1-2名。排名后三名的部门,视情况减少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会干部、优秀学生会干事评选的名额1-2名。
以上条例从发布日起开始执行,在考核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,严重者给予处分。